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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县装修公司老房拆迁补偿标准棚改遗留户不

时间:2025-05-21 来源网站:一新装修资讯网

为了加快城区建设步伐,曹县致力于选择最好的地段用于安置棚改居民,高标准建设安置房,以改善居住环境。

但在棚改推进过程中,个别居民利欲熏心,至公众利益于不顾,拒不拆迁,或签约后拒不腾空交房。

4月30号下午,曹县对政府片区,以拒不配合拆迁工作的遗留户房屋,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。

2019年4月11号,县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,对鼓楼广场施工院区内一处房屋强制执行。4月16号,曹县人民法院下达《201951721型1号行政裁定书》,准予执行申请。

4月30号下午,县政府依法对该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。据了解,2017年初,曹县启动政府片区棚户区改造,被征收人张清文的房屋建筑面积126.11平方米,占地102平方米,经专业评估,被征收房屋价值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31.5417万元。

两年多来,面对蛮不讲理,漫天要价的张清文及其家人,工作人员从未放弃努力,反复上门耐心工作,苦口婆心讲解政策,同时启动法律程序。

2017年10月19号,县政府根据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”规定,作出《曹正珍补自2017第62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》,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,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。

但张清文拒不服从补偿决定,先后上诉至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,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后,仍然拒不履行判决,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。

为全力推进曹县城区棚改进程,维护法律尊严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,县政府依据法院行政判决,依据法定程序,决定于4月30号下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,依法对该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。

拆除现场,县政府组织房管局,综合行政执法局,司法局公证处,曹城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共计出动工作人员近200人,各单位各司其职,通力配合,外围警戒,宣传教育拆除实施,后勤保障等工作有序开展,拆除现场秩序井然,经过近30分钟的时间,该房屋被依法拆除,整个拆除工作进展顺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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