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养狗算不算自私的在城市里养狗的人是最
10月16日,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罗威纳犬撕咬幼童,致其全身多处受伤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,城市里该如何养狗、养狗人应该如何提高素质的问题也再次成为热门话题。
那么烟台是如何规定文明养犬的呢?
我查询了一下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其中公布的禁养烈性犬名单中,就包含了本次撕咬幼童的罗威纳犬。
在烟台,宠物狗的问题一直都是很多人讨论的热点。
随着城市里生孩子的越来越少,养宠物的越来越多,宠物狗的身影更是遍布烟台大街小巷,养狗扰民、不清理粪便、遛狗不牵绳子等问题也是屡禁不止。
很多人也都会吐槽自己邻居的种种不文明养犬行为,比如小区里遛狗不牵绳,带狗狗在外面玩耍的时候从来不处理粪便,不想养的狗就在周围随便一扔,任其流浪……
有一篇文章《恕我直言,城市里养狗的人最自私》,在文中作者是这样说道:
“养狗需要承担的责任太少了,养狗的快乐都没有波及其他人,路人却要因为你带狗路过战战兢兢。邻居要因为你的狗忍受电梯里的狗尿味,被刨秃的草坪,还有狗叫声深夜扰民,以及人行道上的狗屎。”
“真的对别人造成身体伤害,也就是赔点钱完事儿,养条狗给别人带来多少负面影响,你说你是不是自私呢?”
的确,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养猫养狗,通过做个“铲屎官”来排解生活压力,让自己开心。但是却没尽到自己养狗人的义务,反而让别人承担了不良后果。
《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中对于养犬行为也都做了规定,比如养狗应当登记,登记时间在犬只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之日起15日内。
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,每户限养一只;养犬人携犬出户,不仅要栓绳,还要为大型犬只佩戴嘴罩,要及时清除犬粪。
不得遗弃犬只,不得虐待犬只;不得放任犬只恐吓他人,不得驱使犬只伤害他人;不得放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。
不得占用楼道、楼顶、绿地等住宅小区物业共用部位、区域;不得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等,这是养犬者应当遵守的底线和红线。
其中也有相关的处罚条例,对于不遵守规定的人,根据违反程度处以200—1000元的处罚,责令不改者更会没收犬只。
正如人们所说,养狗不可怕,可怕的是没素质的主人。出门不牵绳却说自己的狗不咬人,不咬人和怕狗是两个概念,你的狗不咬人,并不代表别人不怕狗,出现这种事情,应该追责。
所以,家里有宠物犬的朋友们要尽早为自家狗狗接种疫苗,及时登记,拴好狗绳,及时清理粪便。出行时为狗狗戴好嘴罩,不去商场等人员聚集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