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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金非订金 签约须谨慎

时间:2022-07-06 来源网站:一新装修资讯网

定金非订金 签约须谨慎

太原市郝女士11月1日购买了一套新房,打算好好装修一番。于是,在省城金三角装饰材料市场选中一款强化地板,并交了300元定金,经销商也给郝女士出具了定金收据,双方约定了交货日期。不料,3天后,地板运到家时,郝女士却发现,经销商提供的地板与样板地板不是同一批,木板表面的色泽和背后的平衡板颜色不同,于是要求换货,司机应允郝女士回库房寻找与之前样板地板同一批的地板,结果一连几天都没有音讯。郝女士找到地板经销商,想取回300元定金,遭到拒绝不说,经销商还要求郝女士承担这批地板的运费80元以及厂家的发货费,双方协商不成,郝女士把经销商投诉到杏花岭工商分局建设路工商所。

太原市杏花岭工商分局建设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解释说,在消费中,众多消费者分不清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的不同之处,但订金和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不同之处的。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,是合同当事人为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自愿约定的担保形式,而订金则是指预付款。定金交后便不能退还,而订金则可以。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,如今商品流通极其丰富,消费者在订购商品时,一定要看好样品,交订金时最好在发票上注明商品的价格、编号(商品的颜色、规格等),避免出现纠纷,如果确实需要交定金也要谨慎,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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